1 有效高度的定義
現∮2.6 、∮2.4 m造氣爐,都是從∮1.9 8 m爐擴徑而演變成的。近年來各廠逐漸發(fā)現,擴徑后雖然造氣爐的生產能力得到增加, 但物料消耗卻沒明顯降下來。 經過探討, 人們發(fā)現擴徑應與加高爐體同時進行, 于是衍生出了高徑比的理論,提倡高徑比應大于 2 。在此理論的指導下,很多廠進行了造氣爐改造,并獲得成功。但我們認為,高徑比的提法是不準確的。
所謂徑,給爐內的各種氣化反應提供了一個相對面積,使氣化劑能保持一個合理流速。所謂高,則給反應提供了相應的時間。爐徑大,入爐的風量、蒸汽量就大,但其流速與小爐徑沒有差異。既然單位面積通過的氣化劑量是相同的,那么其反應所需時間也應是相同的,所需高度就應該是相同的。這個高度就是炭層高度,應從灰盤開始算起。
為了使從爐頂部進入的蒸汽分布得均勻,盡量減小爐內氣化劑發(fā)生偏流,炭層上部還應有一個緩沖空間, 這個空間還應保證減少吹出物, 其界定高度應從炭層頂部至氣體出口管的中心, 且需大于出口管半徑。 這部分空間的高度,就是緩沖高度。
我們把炭層高度與緩沖高度之和,即從灰盤到出口管中心....